北京市公有房住宅租赁合同丢失声明登报

时间:2018-07-08 15:45

北京市公有房住宅租赁合同丢失声明登报电话:010-858942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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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租赁合同丢失登报声明范本:

遗失声明 承租人XXX不慎将坐落在东城区XX胡同XX号的《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》遗失,合同号:xxxxx,声明作废

租赁合同遗失,需要在《北京日报》《北京晚报》刊登遗失声明。提交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刊登。

价格:面议

付款方式:先登报,后付款,安全无忧!


遗失声明作用: 

 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,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,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。通俗来讲,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,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。 

遗失声明登报要求: 

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,网络发布是无效的,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


刊登遗失声明范围
  如房屋所有权证、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、车辆购置税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章类(公章、财务章、合同章、法人人名章等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IC卡)、银钱收据、卫生许可证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车辆合格证书,房地产经纪人证、记者证、身份证、护照、建筑师证、医师资格证、医师执业证、导游证、保险公司收款凭证、海运提单、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遗失声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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